【招标公告】关于合作共建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的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合作共建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的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合作共建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贯彻落实节能降耗、保障安全生产及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能源利用效率与运营安全水平,打造绿色、可靠、高效的“拎包入驻”产业环境,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伙伴,共建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携手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合作共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园区位置
晋江市陈埭镇。
3、园区概况
鞋服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包括江头北和西霞美两个地块,是陈埭镇鞋服产业“退城入园”园区。将建设专业标准化厂房等配套工程,打造集科技研发、生产制造、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品牌产业园区。以晋江特色优势产业——制鞋产业为核心,围绕成品鞋制造及鞋业配套的鞋材、鞋底、印花、五金等鞋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布局产业空间。园区毗邻晋新路、南港路等主要道路,通往泉州市区、石狮、高铁泉州南站、机场等交通便捷。江头北地块369.99亩,用地面积约为13.62万㎡,总建筑面积42.15万㎡,规划有12栋厂房;西霞美地块264.76亩,规划有12栋厂房。江头北地块计划2026年12月投运,西霞美地块计划2027年4月份投运。
4、项目背景
园区定位晋江市陈埭镇鞋服产业“退城入园”园区,拥有电、光、热、冷、气、碳、智等多元能源相关需求,拥有可观的综合能源开发潜力和创新空间,诚邀优质合作伙伴共同规划、建设。
二、 合作模式
合作方作为规划运营单位,统筹负责园区综合能源规划及运营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园区配电、光伏、供热(蒸汽/热力/热水)、供冷、供水、压缩空气、储能、充电、绿电绿证、CCER、售电、节能、碳管理、智慧能碳平台等与能源相关的服务与项目。新领航作为园区业主单位,对项目享有监督权,并与合作方分享项目运营收益。具体合作模式如下:
1、规划建设:合作方统筹增量综合能源设施(锅炉、供热管网、光伏、暖通、节能设施等)的规划建设,集中供能设施由合作方投资,企业端供能设施可由合作方或企业投资(合作方基于投资回报等因素考量决定不建设但企业又有需求要自建的,合作方有义务从园区规划、安全角度统筹考虑,并在能力范围内为企业自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2、运维:合作方统筹园区所有能源设施的运维。园区配电设施(园区总表后至企业表前)的运维成本由合作方承担。
3、收缴费:合作方统一负责园区能源费用的收缴,包括电费、热费(蒸汽/热力/热水)、冷费等。在电力计费上企业一户一表,采取国网同等条件要求的计费方式。
4、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壹拾(10)年,自园区竣工验收后启用日起开始计算。合作期满后,原合作方在园区内投资的能源设施资产按合作终止时业主与合作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的市场评估价值转让给新领航或新领航指定单位。
5、收益分成:合作期内,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合作方在园区内综合能源运营毛利润的收益分成。(注:毛利润=合作方在园区内所有综合能源项目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能源采购、设备折旧、运维检修检定(物料+人工)、运营人工、管理分摊等园区内综合能源项目运营产生的直接成本,项目不在园区范围内的或与园区运营没有直接关联所产生的费用不计入营业成本。)
收益分成按年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合作方按照上述方式对分成比例A%进行报价,A%须不低于3%。
6、审计核查:新领航有权利对合作方在园区内运营的综合能源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能源收缴账户进行核查。
7、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新领航有权终止合作(合作方在园区内投资的能源设施资产按合作到期时约定处理),同时合作方需按照责任划分履行相应的赔偿及处理、修缮责任:
(1)发生合作方主要责任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地震、台风、洪水、雷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2)因合作方管理操作不当导致园区大面积停水、停电、停热、停气24小时以上(因地震、台风、洪水、雷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3)合作方恶意拖欠能源费用(电费、气费等)1个自然月以上,造成园区能源供应中断。
三、 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拥有综合能源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
2、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信用记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履约能力:具备履行10年长期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经验、人员团队和稳定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在接到相关业务服务需求、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5、专业能力:具有园区综合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安全运营的能力。能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和招商计划提供园区综合能源初步规划方案,方案可实施性强,具有创新性;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和新领航建设管理合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所有运营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6、资金实力:具备与本园区综合能源项目预估投资规模匹配的资金实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形式不限。
四、 报名与材料提交
意向合作方于2026年3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新领航指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室、305室, 联系人:***(***)(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承诺合作期间遵守新领航建设管理合规要求,园区项目投入的运营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承诺在接到相关业务服务需求、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资金实力证明文件(形式不限)。
2、技术与商务部分:意向合作方提交一份园区综合能源初步规划方案(方案可采用Word格式、PPT格式或二者结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认知、综合能源整体规划、电力规划(含光伏)、热力规划、压缩空气规划、智慧能碳规划、价值分析、实施计划、售后服务等;业绩经验(2024年以来配电运维、锅炉托管、热网供售汽、锅炉供售热、暖通供售冷至少各1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最多提供10个合同)。
3、报价部分:在初步规划方案中单独列明,或在独立的报价函中注明承诺给予新领航的毛利润分成比例。
(1)意向合作方承诺的毛利润分成比例应具备财务可行性。若报价显著高于行业合理水平或缺乏配套方案的财务测算支撑,评审小组有权判定为“异常报价”。
(2)澄清机制:针对异常报价,新领航有权要求意向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成本利润分析及履约能力证明;未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认定其缺乏履约诚意,对其商务及方案部分予以低分评价。
(3)违约追责:若发现恶意抬高分成比例以骗取中选资格,但其实际运营能力无法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新领航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不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密封提交。
五、 评选与后续流程
1、新领航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初步规划方案,从合作方综合实力与业绩、技术方案可行性与创新性、长期履约能力与服务响应保障、财务方案与收益分享等维度综合评选出合作方。
2、评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于2026年3月31日15:00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库产生3人,根据事先制定并密封保存的《评选打分表》进行评审。新领航将妥善保管所有报名资料、评审过程中的打分表、会议记录、最终评选报告等全部书面文件,评选报告将详细载明中选理由及各参选方得分对比。
3、本次招商不承诺必然产生确定合作方。新领航可能根据评审结果,与一家或多家优秀服务商进行谈判,或直接确定合作对象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新领航有权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前,根据评审情况或项目变化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次招商活动,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项目招商的代理咨询费¥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由中选合作方承担,在正式合作协议签订前支付给代理咨询服务公司,代理咨询服务公司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招商公告及最终结果公告都将在晋江产业集团公众号发布,请意向合作方自行关注。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箱:748442911@qq.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室、305室
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来源:新领航开发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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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鞋服产业园综合能源合作共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园区位置
晋江市陈埭镇。
3、园区概况
鞋服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包括江头北和西霞美两个地块,是陈埭镇鞋服产业“退城入园”园区。将建设专业标准化厂房等配套工程,打造集科技研发、生产制造、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品牌产业园区。以晋江特色优势产业——制鞋产业为核心,围绕成品鞋制造及鞋业配套的鞋材、鞋底、印花、五金等鞋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布局产业空间。园区毗邻晋新路、南港路等主要道路,通往泉州市区、石狮、高铁泉州南站、机场等交通便捷。江头北地块369.99亩,用地面积约为13.62万㎡,总建筑面积42.15万㎡,规划有12栋厂房;西霞美地块264.76亩,规划有12栋厂房。江头北地块计划2026年12月投运,西霞美地块计划2027年4月份投运。
4、项目背景
园区定位晋江市陈埭镇鞋服产业“退城入园”园区,拥有电、光、热、冷、气、碳、智等多元能源相关需求,拥有可观的综合能源开发潜力和创新空间,诚邀优质合作伙伴共同规划、建设。
二、 合作模式
合作方作为规划运营单位,统筹负责园区综合能源规划及运营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园区配电、光伏、供热(蒸汽/热力/热水)、供冷、供水、压缩空气、储能、充电、绿电绿证、CCER、售电、节能、碳管理、智慧能碳平台等与能源相关的服务与项目。新领航作为园区业主单位,对项目享有监督权,并与合作方分享项目运营收益。具体合作模式如下:
1、规划建设:合作方统筹增量综合能源设施(锅炉、供热管网、光伏、暖通、节能设施等)的规划建设,集中供能设施由合作方投资,企业端供能设施可由合作方或企业投资(合作方基于投资回报等因素考量决定不建设但企业又有需求要自建的,合作方有义务从园区规划、安全角度统筹考虑,并在能力范围内为企业自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2、运维:合作方统筹园区所有能源设施的运维。园区配电设施(园区总表后至企业表前)的运维成本由合作方承担。
3、收缴费:合作方统一负责园区能源费用的收缴,包括电费、热费(蒸汽/热力/热水)、冷费等。在电力计费上企业一户一表,采取国网同等条件要求的计费方式。
4、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壹拾(10)年,自园区竣工验收后启用日起开始计算。合作期满后,原合作方在园区内投资的能源设施资产按合作终止时业主与合作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的市场评估价值转让给新领航或新领航指定单位。
5、收益分成:合作期内,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合作方在园区内综合能源运营毛利润的收益分成。(注:毛利润=合作方在园区内所有综合能源项目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能源采购、设备折旧、运维检修检定(物料+人工)、运营人工、管理分摊等园区内综合能源项目运营产生的直接成本,项目不在园区范围内的或与园区运营没有直接关联所产生的费用不计入营业成本。)
收益分成按年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合作方按照上述方式对分成比例A%进行报价,A%须不低于3%。
6、审计核查:新领航有权利对合作方在园区内运营的综合能源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能源收缴账户进行核查。
7、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新领航有权终止合作(合作方在园区内投资的能源设施资产按合作到期时约定处理),同时合作方需按照责任划分履行相应的赔偿及处理、修缮责任:
(1)发生合作方主要责任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地震、台风、洪水、雷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2)因合作方管理操作不当导致园区大面积停水、停电、停热、停气24小时以上(因地震、台风、洪水、雷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3)合作方恶意拖欠能源费用(电费、气费等)1个自然月以上,造成园区能源供应中断。
三、 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拥有综合能源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
2、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信用记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履约能力:具备履行10年长期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经验、人员团队和稳定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在接到相关业务服务需求、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5、专业能力:具有园区综合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安全运营的能力。能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和招商计划提供园区综合能源初步规划方案,方案可实施性强,具有创新性;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和新领航建设管理合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所有运营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6、资金实力:具备与本园区综合能源项目预估投资规模匹配的资金实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形式不限。
四、 报名与材料提交
意向合作方于2026年3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新领航指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室、305室, 联系人:***(***)(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承诺合作期间遵守新领航建设管理合规要求,园区项目投入的运营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承诺在接到相关业务服务需求、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资金实力证明文件(形式不限)。
2、技术与商务部分:意向合作方提交一份园区综合能源初步规划方案(方案可采用Word格式、PPT格式或二者结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区认知、综合能源整体规划、电力规划(含光伏)、热力规划、压缩空气规划、智慧能碳规划、价值分析、实施计划、售后服务等;业绩经验(2024年以来配电运维、锅炉托管、热网供售汽、锅炉供售热、暖通供售冷至少各1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最多提供10个合同)。
3、报价部分:在初步规划方案中单独列明,或在独立的报价函中注明承诺给予新领航的毛利润分成比例。
(1)意向合作方承诺的毛利润分成比例应具备财务可行性。若报价显著高于行业合理水平或缺乏配套方案的财务测算支撑,评审小组有权判定为“异常报价”。
(2)澄清机制:针对异常报价,新领航有权要求意向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成本利润分析及履约能力证明;未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认定其缺乏履约诚意,对其商务及方案部分予以低分评价。
(3)违约追责:若发现恶意抬高分成比例以骗取中选资格,但其实际运营能力无法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新领航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不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密封提交。
五、 评选与后续流程
1、新领航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初步规划方案,从合作方综合实力与业绩、技术方案可行性与创新性、长期履约能力与服务响应保障、财务方案与收益分享等维度综合评选出合作方。
2、评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于2026年3月31日15:00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库产生3人,根据事先制定并密封保存的《评选打分表》进行评审。新领航将妥善保管所有报名资料、评审过程中的打分表、会议记录、最终评选报告等全部书面文件,评选报告将详细载明中选理由及各参选方得分对比。
3、本次招商不承诺必然产生确定合作方。新领航可能根据评审结果,与一家或多家优秀服务商进行谈判,或直接确定合作对象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新领航有权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前,根据评审情况或项目变化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次招商活动,且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项目招商的代理咨询费¥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由中选合作方承担,在正式合作协议签订前支付给代理咨询服务公司,代理咨询服务公司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招商公告及最终结果公告都将在晋江产业集团公众号发布,请意向合作方自行关注。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箱:748442911@qq.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室、305室
晋江市新领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来源:新领航开发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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