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鲤2024-10号地块栏杆扶手分项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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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鲤2024-10号地块栏杆扶手分项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2.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 4.资格审查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2026 年 4 月 0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5.投标人竞价时间:2026 年 4 月 0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2026 年 4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 6.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 投标人在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评价等级不得为 D 级。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 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 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应加盖单位公章);8.1.2 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加盖单位公章);8.1.3 在“其他”上传“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 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8.1.4 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2 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5 元(含税,税率 9%)。投标人报 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 号分项工程名称工程量
1鲤 2024-10 号地块栏杆扶手分项工程详见《投标报价 表》
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鲤大道西侧、培新路北侧。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4223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66847.45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有住宅、托育、商业、居家养老及相关配套用 房。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栏杆、扶手、爬梯、检修钢梯、机房检修 钢梯及钢平台、变形缝的采购、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 程量清单。实际发生工程量需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而定,可能存在较大偏差,投标 人须自行考虑风险。 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15 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符合招标人 进度安排,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进度安排。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泉州市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 范、规定)且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 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标书软件 安装包更新至 2.1 版本。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 报名,电脑插入 CA,登录签章软件,点击获取,可以获取到 CA 信息,投标人 信息和 CA 信息一致,可以报名成功,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及第 3 章相关的资质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 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竞价交易项目投 标保证金流水由投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完成关联,若出现超时 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竞价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 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 金处置同意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 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并上传第 3 章商务文件“竞 价”资料,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 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 未按竞价文件及第 3 章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文件“资格资料及保证金”资料;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以及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内容; 4.2 在“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 4.3 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不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名称不相一致且未附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说明; 4.5 投标文件中所盖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与投标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姓名不一致; 4.6 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过期、关键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或 提供虚假材料的(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应附相关文件); 4.7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分包商清单名录上的 D 级分包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商务文件“竞价”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 招标程序: 5.1 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 未按竞价文件及第 3 章要求填写并提交商务文件“竞价”资料;5.3 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 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 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4 投标人应依据“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 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 3 章 投标 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竞价文件要求或工程质 量低于竞价文件要求。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 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 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 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 2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 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平台交易服务费: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 版)》,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 12.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 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 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 履约担保期限: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完成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承包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12.4 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建工施招字<2026>043 号履约保证金”。 13.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金(简称工程风险金) 13.1 为了使招标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设置最低报价,鼓 励投标人充分竞争。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安全质量,故设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 金(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5%):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5%,竞价 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还需缴纳“中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 85%之间的差额(四舍五入到人民币千位)”至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 纳工程风险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已缴纳)。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 招标人将没收工程风险金。 13.2 工程安全质量风险金缴交账户:同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13.3 汇款时请备注:“建工施招字<2026>043 号工程风险金”。 13.4 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金担保期限:工程风险金担保期限及退还比例同 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 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 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 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 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 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 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 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 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上 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 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 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 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 2 号楼 2 层西侧 联系人:*** 0595-22162830(公司)、许经理 13626067266(项目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 2 号楼西侧三层 联系人:小王 0595-68273537(24 小时)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s://www.qzgzcg.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D 栋三层 客户服务热线:0595-68806516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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