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丰信-竞争性磋商-FX2026-SH115-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3-17
【招标公告】厦门丰信-竞争性磋商-FX2026-SH115-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理工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丰信-竞争性磋商-FX2026-SH115-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 目-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FX2026-SH115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理工学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 600 号,联系方 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 系方式 |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台湾街 207 号天地花园 C 栋 6 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 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 绍): | 数据中心集中维保项目,1 项;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价金额 | 25.40 万元 |
| 最高限价(如有) | / |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 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 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 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 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 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 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该委托 代理人的近 6 个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 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 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 |
| 供本授权书。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⑤响 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 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 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 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 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 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 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 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当年在 6 月 30 日前需提交财务状况 报告文件的,提供上一年之前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 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 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 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 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 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 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 体格式详见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 7.信用记录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 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磋商递交截 止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 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 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
| 4)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 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 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 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本采购文 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 的,以本条款的内容为准;7)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 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 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 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具体 格式详见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以下办法给予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①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 服务 15%的价格扣除。a.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 企业、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的;b.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 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c.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②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多个优惠 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③供应商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成交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及第五章附件的格式提 供证明材料。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3.①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 |
| 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 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 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 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 式: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响应的供应商请即日起 至 202 6 年 3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丰信电子招标采购 服务平台(网址:www.xmfxcgzb.com)进行实名登记,平台使 用信息技术服务费 100 元,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文 件,成功下载即为报名成功。(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获取文件,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 任何疑问,请联系电话:4006006999 转 2 按 1,0592- 5528542。) |
| 采购文件售价: | ¥0 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和地点 | 2026 年 3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丰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厦门市台湾街 207 号天地花园 C 栋 6 楼,厦门市丰 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 话: | 赖女士:0592-5575766 |
| 其他: | 采购代理费开户行:厦门市工商银行禾山支行 帐号:4100023409200013322; 收款单位: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农业银行金鸡亭支行 帐号:40311001040004725 收款单位: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保证金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592-552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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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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