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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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1.1、采购标的: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基本律师费
风险代理费(新星公司责任部分)
风险代理费(其他关联主体责任部分)
1
1-1
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项
100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否
备注:
(1)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2)以上基本律师费与风险代理费由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主报价,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分项限价及总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律师赴外省办案的必要差旅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报销差旅、住宿、餐饮等开支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1.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投标人一般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合同包所述服务的,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代表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0.能够提供完善的保密承诺与措施,确保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绝对安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3 月 11 日至2026 年 03 月 16 日上午9 时00分 00 至11时3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省福州市-)采用记名方式(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比选文件费用银行回单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
进入下方微信公众号“星河标讯招标网”中或直接点击“ 阅读原文”查询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1.1、采购标的: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基本律师费
风险代理费(新星公司责任部分)
风险代理费(其他关联主体责任部分)
1
1-1
福建省国之新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项
100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否
备注:
(1)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2)以上基本律师费与风险代理费由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主报价,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分项限价及总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律师赴外省办案的必要差旅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报销差旅、住宿、餐饮等开支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1.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投标人一般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合同包所述服务的,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代表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0.能够提供完善的保密承诺与措施,确保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绝对安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3 月 11 日至2026 年 03 月 16 日上午9 时00分 00 至11时3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省福州市-)采用记名方式(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比选文件费用银行回单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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