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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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463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关于招标文件“定标要素-团队因素-项目负责人”评分项,条款开头标注 “(满分5分)”,但评分标准中描述“本项得10分”,分值表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的正确满分分值是5分还是10分?请明确。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4点。
2.定标方案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6:定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定标方案三、定标规则4: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当日或次日开展定标工作……前后时间不一致,定标时间是以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为准吗?
答:定标时间以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为准。
3.定标办法附表提及的1、定标要素中的一、投标报价:……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时,认为存在综合单价不合理,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应及时通知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到达定标现场进行澄清说明……。定标候选人指派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与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是否需为同一人?
答:需为同一人。
4.根据《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和技术负责人等条件须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是不少于5人。招标文件要求的二级资质标准注册建造师数量与上述文件要求不符,应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2点。
5.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将定标响应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的“十五、其他资料”中,封面及文件名称命名为“定标材料”。软件版投标文件制作里面中又要求提供第四节定标文件,请问到底应该上传到资格其他资料还是第四节的定标文件中?
答:上传至第4节定标文件中,详见补充通知第3点。
6.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有效。
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其人员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缴纳的社保,用于其总公司的投标,予以认可。以分公司人员社保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7.请问招标人于几月几日开展定标工作,什么时候发出答辩通知?
答:招标人将于2026年3月25日组织开展本项目定标工作,并于当日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向所有定标候选人发出人员答辩集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二、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3中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后述内容修改为“①投标人须按榕建规[2025]1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2.定标方案中定标办法附表备注第三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若投标人已依据《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规定,提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申请且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少于5人,并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供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中34.2.16项修改为“34.2.1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本项目定标方案所需要提供的评审材料,投标人应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第4节定标文件”。)”
4.定标要素中“三、团队因素”中删除“1.项目负责人”相关内容,“2.其他人员”更改为:
提供投标人拟委派的质量员、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的得10分。
说明:①社保缴费证明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定标文件需按投标文件“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提供质量员、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后俸至西池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463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关于招标文件“定标要素-团队因素-项目负责人”评分项,条款开头标注 “(满分5分)”,但评分标准中描述“本项得10分”,分值表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的正确满分分值是5分还是10分?请明确。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4点。
2.定标方案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6:定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定标方案三、定标规则4: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当日或次日开展定标工作……前后时间不一致,定标时间是以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为准吗?
答:定标时间以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为准。
3.定标办法附表提及的1、定标要素中的一、投标报价:……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时,认为存在综合单价不合理,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出,投标人应及时通知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到达定标现场进行澄清说明……。定标候选人指派编制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与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是否需为同一人?
答:需为同一人。
4.根据《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和技术负责人等条件须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是不少于5人。招标文件要求的二级资质标准注册建造师数量与上述文件要求不符,应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补充通知第2点。
5.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将定标响应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的“十五、其他资料”中,封面及文件名称命名为“定标材料”。软件版投标文件制作里面中又要求提供第四节定标文件,请问到底应该上传到资格其他资料还是第四节的定标文件中?
答:上传至第4节定标文件中,详见补充通知第3点。
6.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有效。
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其人员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缴纳的社保,用于其总公司的投标,予以认可。以分公司人员社保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7.请问招标人于几月几日开展定标工作,什么时候发出答辩通知?
答:招标人将于2026年3月25日组织开展本项目定标工作,并于当日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向所有定标候选人发出人员答辩集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二、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3中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后述内容修改为“①投标人须按榕建规[2025]1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2.定标方案中定标办法附表备注第三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若投标人已依据《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规定,提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申请且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少于5人,并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供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中34.2.16项修改为“34.2.1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本项目定标方案所需要提供的评审材料,投标人应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第4节定标文件”。)”
4.定标要素中“三、团队因素”中删除“1.项目负责人”相关内容,“2.其他人员”更改为:
提供投标人拟委派的质量员、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的得10分。
说明:①社保缴费证明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定标文件需按投标文件“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提供质量员、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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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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