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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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1]10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46.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641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7:30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上发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5楼 ,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沙县区
联系电话:0598-582214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8-58263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1]10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46.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沙县区-水美土堡群(双吉堡)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641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7:30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上发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5楼 ,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沙县区
联系电话:0598-582214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8-582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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