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6-03-05

【招标公告】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光泽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光泽县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H[GZ]2026-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名称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C9***00000-其他服务
1(年)
***元/日/床
一级护理
***元/日/床
0
1
1-2
C9***00000-其他服务
1(年)
60元/日/床
二级护理
60元/日/床
0
1
1-3
C9***00000-其他服务
1(年)
30元/日/床
三级护理
30元/日/床
0

采购包1:
(1)报价明细要求: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一级护理
1年

***元/日/床
总价

2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级护理
1年

60元/日/床
总价

3
光泽县医院“免陪护”病房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级护理
1年

30元/日/床
总价


备注: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及三级护理报价需≤最高限价,且折扣率相同。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报所有服务的提供商均须为中小企业,否则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自 2026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03 月 10日 17 时 30 分止(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至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通过现金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若购买过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负责人:***,联系电话: *** 。                
7.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1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18 日 09:00 (北京时间),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03 月 18 日 09:00 (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执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公告期限
1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home)上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泽县医院
地 址:南平市光泽县光明大道67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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