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5]9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寿宁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2.2.工程建设规模:寿宁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新业务用房项目系新建设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建筑,总用地面积582m2,总建筑面积1176.48m2,包括信息采集室、询(讯)问室、候问室、调解室、警务综合服务大厅、照相室、办公室、装备室、综合指挥室、涉案财物室、档案室、会议室、食堂、健身房、宿舍等业务用房,并完善给排水、电力、消防、暖通、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建筑工程中小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适用;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161422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及其他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规定执行。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本项目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万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80000元填写】。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寿宁县公安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邮编:355500电子邮箱:/电话:***,传真:/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川西路12号6座101室,邮编:364000电子邮箱:/电话:***,传真:/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德市寿宁县胜利街335号联系电话:0593-558061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寿宁县东区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联系电话:0593-558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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