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结果】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350629]FJTH[TP]2026002-1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
工程类(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相关费用,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0% ,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7% ,500万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55%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账号:35050166243300001006 (领取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3.8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桔林乡四宝街25号A座2楼 | 5,060,000.00元 |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
工程类(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 项 | 范正伟 | 证字第35WWSG15-009号 | 5,06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凌锋 |
| 评审专家: | 张连海 、 林艺谋 、 肖毓胜 、 徐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相关费用,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0% ,100万到5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7% ,500万到1000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55%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账号:35050166243300001006 (领取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新圩渡建筑群修缮工程:3.8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新圩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恒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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