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鹤塘镇芝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6-02-26
【招标公告】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鹤塘镇芝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鹤有铭堂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鹤塘镇芝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工程(一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古田县鹤有铭堂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
组织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鹤塘镇芝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工程(一期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
托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鹤塘镇芝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
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MHS招<2026>宁德CG00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 |
| 1 | 1-1 | 鹤塘镇工业区 及外围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一 鹤塘镇芝山片 区基础设施建 设场地平整工 程(一期) | 1项 R 发 | 3717248 I | *** | 建筑业 |
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含鼢约定的合同父务履行完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4)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
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
(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
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
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
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 业采购) | 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 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 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 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 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泣廓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开艹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ju…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
人女,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位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
印件并h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
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
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
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
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
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
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
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
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兴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6.1、磋商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2月 26 日至2026年_3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8:0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
场1号楼1幢2-B1。
6.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磋商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附件所提供的《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登记表》
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提交登记表原件或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MHSCG2025@163.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
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7、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
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
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达)
8、磋商时间:2026年3月10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0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
务广场1号楼1幢2-B1。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公告信息发布平台: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 fjcqjy. com/
2)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 /ygcg.xueqjv.com
3)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12、采购人:古田县鹤有铭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古田县鹤塘镇鹤塘村鹤兴街66号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戴思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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