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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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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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68,08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县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347001)”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 修改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及前附表”第7项“2.2.4(3)”“投标人类似业绩”修改如下:
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及前附表”第7项“2.2.4(3)”“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修改如下: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及前附表”第7项“2.2.4(3)”“项目管理机构”修改如下:
4. 关于招标文件中“造价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造价咨询单位应能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中的“工程造价”【适用本省企业】或“省外造价咨询”【适用省外企业】栏目查询到造价咨询单位登记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此平台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5.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如下: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2 服务费用和支付”“三、服务费用的支付”“5、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补充“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实际完成的项目类型进行支付”。 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补充如下:
8.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3.4.1 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
9.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第5项“投标报价组成”中的“下浮率”为投标人每个单项报价对应的下浮率【下浮率=(1-单项投标报价÷对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10.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因格式错误显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现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11. 随本通知重新提供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供下载,其中技术封面已统一更新并纳入文件。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时,须严格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封面格式,不得修改封面排版、字体等任何内容。 二、答疑部分 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是否可重复计算? 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可重复计算。详见招标文件第76页。 2、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问:本项目规模属中小型工程,核心建设内容与技术指标均符合中小型工程范畴。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已能充分满足本项目全过程咨询的专业能力与资质要求。但是本条款对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设置过高,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违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的规范要求,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公平参与项目。建议:建议修改为项目管理机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遵循《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省管理规定》)及标准招标文件(2024年版)编制。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基本资格要求为“具备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完全符合《省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强制性规定。同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已按标准文件要求,对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进行分档设置,考核指标清晰、分值均衡合理。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国家工程系列最高技术职称,评审公开透明,任何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均可正常申请取得。将其作为商务部分加分项,是在满足基本资格前提下,对具备更高层次技术能力的团队给予合理评价,符合《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关于“资信”等评标因素的要求,未提高投标门槛,亦不指向任何特定单位或个人。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门槛要求1项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同样也要求提供1项符合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并没有写明门槛业绩与加分项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请明确回复。 答:本项目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业绩与“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可重复计算。 4、问题1:②造价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应提供网页截图)是指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的“工程造价”【适用本省企业】或“省外造价咨询”【适用省外企业】栏目查询到造价咨询单位登记信息吗?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第5项“投标报价组成”中的“下浮率”是指投标人每个单项报价对应的下浮率【下浮率=(1-单项投标报价÷对应单项最高投标限价)×100%】吗? 问题3: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请问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种情形”是填第⑦种其他形式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吗?上述只有①-④形式。 答:详见修改部分。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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