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特检院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省特检院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服务自行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省特检院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4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总得分=价格项得分+技术项得分+商务项得分,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价格项,满分为10分。
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技术项,满分7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文件响应情况
25.0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五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服务要求的得25分,出现负偏离、不满足的,视为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宣传方案
3.0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所提供的全年宣传方案(内容包含至少30张海报、12张手绘图文、6次动图、6次长图的主题与执行时间)进行综合评议。方案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强的得3分;内容较为详细完整,安排比较合理、切实可行、条理清晰,比较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内容基本完整,安排基本合理、可行、条理清晰,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有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3.保障措施
3.0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宣传方案所制定保障措施(说明如何保障方案按期推进)进行评议。措施内容完全满足要求且无缺陷的得3分;部分满足要求或存在缺陷的得2.8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4.现状分析与建议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采购人微信公众号运营现状的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能够完整、清晰阐述项目现状同时在确保方案实施的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执行内容的,得3分;方案能够内容完整、清晰的阐述了基本要求且符合项目实际操作的,得2.9分;有提供方案,但阐述内容未完整响应基本要求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人员管理
3.00
根据供应商针对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的管理方案(包括团队成员名单及分工、人员经验及专业技术实力、人员考核及内部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无缺陷的,得3分;较为匹配或存在缺陷的,得2.8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一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6.服务能力1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稿件审核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措施条理清晰、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条理比较清晰、合理,比较有针对性的得2.8分;未提供或无相关内容描述的,不得分。
7.服务能力2
3.00
供应商在满足策划、制作重大活动专题6期的基础上,每多1期重大活动专题的策划、制作,加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8.服务能力3
3.00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中,每有1名成员具备新闻职业资格证书、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书等新闻宣传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不得分;成员未在“人员管理”评分项提供的成员名单内的,不得分。
9.服务能力4
3.00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成员至少3人,每增加1名成员,加1.5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成员未在“人员管理”评分项提供的成员名单内的,不得分。
10.服务能力5
3.00
供应商拥有图文资料库及图片搜集整合能力的,得3分。须提供图文资料库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的,不得分。
11.运营数据分析与反馈
2.0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月度工作报告》内容在包含月度工作量完成情况、月度运营分析情况等、通过稿件阅读及粉丝增加等数据对推文进行分析、并对后续调整方向和推文质量提升等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增加其他内容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2.宣传推广
3.00
服务期内,经过供应商的运营推广,采购人“福建特检”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净增加人数在2万人的基础上,每多增加3000人,加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3.人员稳定性
3.00
供应商承诺“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成员在没有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4.服务响应
2.00
供应商承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半小时内响应并与采购人就执行完成时间达成一致”的,得2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1小时内响应并与采购人就执行完成时间达成一致”的,得1.5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2小时内响应并与采购人就执行完成时间达成一致”的,得1分;承诺的时间超过2小时或未承诺的,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5.技术能力1
3.00
根据供应商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日”专题执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创意性强、文字表达准确、能最大限度达到宣传效果的,得3分;内容较完整、创意性较强、文字表达流畅、能充分达到宣传效果的,得2.9分;内容基本可行、创意性一般、文字表达一般、能基本达到宣传效果的,得2.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6.技术能力2
2.00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内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企制作的视频案例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视频案例,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视频结尾的画面截图(画面须包含采购人的落款及logo),未提供或提供的画面截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7.技术能力3
3.00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内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企制作的浏览量超过1万的宣传作品,每提供1个宣传作品,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完整的作品发布页面及浏览量截图,未提供或提供的画面截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商务项,满分2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满意度评价
6.0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评价时间为准),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承担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同类服务项目,被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同等评价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评价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该项提供的项目不与技术项中“业绩”评分项重复得分。
2.信誉
5.0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为采购人提供的公众号运营与宣传服务中,未因违约情形受到行政部门处罚或未被法院、仲裁机构裁判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未被采购人要求且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得5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业绩
6.0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承担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微信公众号运营与宣传同类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该项业绩项目不与技术项中“满意度评价”评分项重复得分。
4.荣誉
3.0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团队制作的作品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新闻宣传相关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满足本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唯一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技术项得分均相同,按照商务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技术项、商务项得分均相同,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按抽取顺序确定先后排名。
备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文件材料分为资格文件、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外包装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并在外包装处加盖公章)。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评审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该供应商不进入响应文件评审和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若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服务要求
(一)微信公众号运营
1.全年宣传方案。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需求,每年提供全年宣传方案或宣传计划,要充分体现福建省特检院工作实际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特点,一目了然、主题鲜明;同时对本点第2条“具体内容与数量”要求的海报、手绘图文、动图、长图等,要在计划中明确主题与执行时间。同时,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月度宣传计划,计划发布次数不少于8次。
2.具体内容与数量。服务期内,每年成交供应商须制作相关海报不少于30张;手绘图文不少于12张;动图不少于6次;长图不少于6次;总发布数量不少于96篇。若一篇推文同时满足多项内容的,仅按单项内容认定工作量。
3.更新频率。本项目原则上应保证平均每月至少发布8篇公众号推文,具体发布期数、篇数由采购人确定;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确需发布推文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时配合发布。
4.排版设计。结合微信公众号账号的文化形象,负责发布内容的布局策化、排版美化、配图配色优化、宣传配图设计等工作。
(二)策划专题报道
围绕采购人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策划制作具有特色的专题宣传,具体展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解、长图、视频等。服务期内,每年成交供应商需负责策划、制作“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日”等重大活动专题不少于6期,质检中心建设、科普教育、岗位练兵、重点检验等重要工作专题不少于6期。以上内容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详细专题活动策划。
(三)开展新闻报道、采编专项报道
1.信息联络。服务期内,须安排采编人员(下称“坐班人员”)每工作周至少坐班1个工作日(可按半天计算,每工作周坐班时间合计多于1个工作日),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开展工作,需事先由成交供应商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安排项目团队内其他成员到位接替工作。
2.信息采集。服务期内,须指派专业的采编人员,负责微信公众号相关的信息联络及收集工作,要求能够根据业主提供的素材,独立完成采编工作,由业主审核后发布。同时,指派专业人员到业主指定的活动现场配合进行拍照、摄影,服务期内不少于12次。
3.公众号推文收集与改编。须组织专业的运营维护团队负责公众号发布推文的素材收集(包含转载及原创推文)、改编及负责采购人新闻信息采编工作,优化文字内容,提高推文的阅读体验。
(四)稿件审核
须在发布前对推文进行审核、修改和校对,直至达到发布要求,不得出现政治错误或严重问题被网信办等上级单位通报。成交供应商应对拟发布稿件的政治立场、主题方向、内容真实性、时效性以及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保无误;应对稿件所涉及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应对稿件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确保无误。同时,成交供应商要确保稿件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并对稿件格式、内容安排、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发布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进行校对。审核校对相关流程审批件需留存备查,采购人将不定期检查。
须提供排查敏感词及错别字、排查严重表述错误等日常实时检测服务。
(五)宣传推广
1.粉丝推广。通过多样化的网络渠道及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平台、社交媒体运营、微信社群运营、线下活动配套推广等,对“福建特检”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积极吸引新粉丝关注微信公众号,提升推文阅读量,扩大宣传面。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需保证至少10篇微信推文阅读量超过5000人次,“福建特检”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净增加不少于2万人。
2.省级媒体宣传推广。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负责采编的推文得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或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采用不少于40篇。其中,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或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篇。
(六)视频剪辑、配音及制作
视频剪辑、配音及制作不少于8次。
(七)服务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运营维护团队,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编辑1名、美编1名(其中至少有1人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省级以上媒体授权的广告公司采编岗位工作5年以上),并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供团队工作人员名单。项目运维团队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安排,每月至少有1次到现场参与采购人重大活动并提供摄影、新闻采编等服务。
2.项目运维团队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采购人对项目运维团队人员工作不满意的,可随时提出更换人员,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
(八)其他服务要求
1.每月编制《月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月度工作量完成情况,月度运营分析情况等,通过稿件阅读、粉丝增加等数据对推文进行分析,并对后续调整方向、推文质量提升等提出意见建议。
2.信息素材库有关要求。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有采编的稿件、图片、视频等均应妥善保存在“福建特检”微信公众号后台数据库当中,不得随意删除。采写的稿件和所拍视频的所有权、冠名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及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稿件和视频中所有的文字、图像以及在工作中收集的各类资料、采购人所提供的素材、相片等及据此所做的视频和稿件最终成品。
(九)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3. 知识产权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采购人因此而遭致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如由此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5. 验收方式
采购人按照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采取月度考核+总体验收的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进行考核及验收,并根据相应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1)每自然月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月度工作报告》及相应材料,由采购人对月度工作成果及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出具《工作量确认单》。
(2)服务期满1年,成交供应商提交第一年度工作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结合每月的《月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验收报告的内容,对成交供应商第一年度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意见作为验收通过的凭证。
(3)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第二年度工作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结合每月的《月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验收报告的内容,对成交供应商第二年度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意见作为验收通过的凭证。
(4)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相关验收指标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指定期间内补齐相关工作内容直至满足验收指标,方可通过验收。
6. 违约责任
6.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指派的固定人员(含专业工作人员和提供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意提出更换人员合计两次以上或更换人员未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确定具体执行时间后,成交供应商却无法按时完成的,每逾期1个日历天,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未根据采购人需求策划制作专题活动或未完成专题、动图、视频、海报、手绘图文、视频制作等,每少一个工作成果,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3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全年宣传方案或宣传计划修改超过3次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后续每增加修改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6.4服务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无法完成至少10篇微信推文阅读量超过5000人次,每少一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福建特检”微信公众号粉丝净增加少于2万人,每少1000人,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5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月提供《月度工作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每少一次,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6.6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采编的推文得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或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采用少于40篇,每少1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无法在1个月内完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或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条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7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宽限期内,若成交供应商仍无法完成各项转载、刊发、阅读量工作的,每少一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6.8如采购人抽查发现成交供应商未遵循审核校对要求刊发稿件的,每发现一次,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6.9成交供应商因违反上述第6.2-6.8条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达到合同金额30%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6.10其他违约情形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未做好保密工作,泄露采购人系统等相关信息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舆情事故或被网信办以及其他上级单位通报的,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有义务消除该行为对采购人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招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11以上违约情形出现后,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应支付服务费用中直接抵扣相应违约金。
7. 其他要求
7.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7.2成交供应商供应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
7.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1个月内,完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转载或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篇后,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8.2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第一年度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8.3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第二年度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发票等额的费用。
8.4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 资格文件
1.1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1.3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接受授权方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且未提供授权书,或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书中出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2. 响应文件
供应商针对评审条款做出响应的文件(所有文件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3. 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本项目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投标文件,如供应商采用快递寄送,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 报价单.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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