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春县垵口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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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春县垵口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投标邀请 致: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 瑞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景泰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兰博万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福建省州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铭 奕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港永建工有限公司、福建品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华玺建 设有限公司、 福建首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才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兴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洲安建设有限公司、盛路(福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超 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驰昌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领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 金磊建设有限公司、泉州龙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德展达源建设有限公司、永春 县恒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超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 建风语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旭岑建设有限公司、永春县恒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佰安晟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博建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垵口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福建省 水利厅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永春县垵口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审批〔2025〕120 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业主为 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交易编号: 永水招字<2026>1-4 号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 332.5992 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永春县 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及其 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以上(含叁级)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 书;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 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 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 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 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若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 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 年 03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前到帐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伍仟元整。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 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 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 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 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 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 函导入投标文件。(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导入提交的电子保函并 于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的该项目直播界面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其电子保函有效性。(4)年度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项目年度保证金(施工)》,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人,应补足超出部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与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一样,补充缴款凭证随资格文件一并提交。 8.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 账号一: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永 春 县 支 行 帐 号 : 13570101040066660 账号二: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永 春 支 行 帐 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账号三: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号: 140801711902207871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永水招字<2026>1-4号)并要 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2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 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 理机构的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文件的发布、澄清、投标质疑、答复等招投标信息,在 “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请各投标 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 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 A06 幢四楼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 E-mail: fjjhzbdl@163.com 传真:/ 联系人:*** 监督部门:永春县水利局 地址:永春县 电话:0595-2388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2026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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