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江夏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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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江夏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ZSG549 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项目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所属行业 79 1 福建江夏学院物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 *** 其他未列明行业 联网工程专业工 五章 程教育认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 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 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 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 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 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 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 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 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 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 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 或资信证明) 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 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 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 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 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 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 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 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 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投标 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 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 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 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 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 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 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 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 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 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 1 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 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 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o ③信 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 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 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 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 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 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 7>213号《关于印发的 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 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 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 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 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 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 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 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 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 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兴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 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 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 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 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 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 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标准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 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3.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账号并获取招标文件(登 录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载方式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建江夏学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邮编: 350003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32780749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叶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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