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平潭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
【招标信用】平潭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潭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标的名称
平潭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
项目编码
DSCQ2026BA651399125
挂牌价格
60,504元/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20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0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联系方式
***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面积约146.98亩,其中芦南村地块约81.35亩(下图1),芦洋农场地块约65.63亩(下图2)。
租赁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尚未平整。租赁标的以现状移交,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上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尚未办理土地证,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图1
图2
2.租赁标的权属关系。租赁标的属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移交给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护,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租赁标的对外招租经营。
3.租赁标的仅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家禽宰杀等,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
4.整改复垦培育期:给予承租方3年的整改复垦培育期(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整改复垦培育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整改复垦培育期仅免收租金,租赁标的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按季度支付的原则。承租方在免租期结束前10日内支付第四年度首季度租金,后续承租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10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第一年至第四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五年(含)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6.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首年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方缴纳的物业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仍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具体公告链接详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s://biz.fjcqjy.com/#/projectPkg/4faa3993d5ad4079b8597aebfb7cc9f7.html
平潭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
项目编码
DSCQ2026BA651399125
挂牌价格
60,504元/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20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03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联系方式
***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幸福洋五期土地整治项目用地地块,面积约146.98亩,其中芦南村地块约81.35亩(下图1),芦洋农场地块约65.63亩(下图2)。
租赁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尚未平整。租赁标的以现状移交,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上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尚未办理土地证,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图1
图2
2.租赁标的权属关系。租赁标的属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移交给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护,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租赁标的对外招租经营。
3.租赁标的仅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家禽宰杀等,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
4.整改复垦培育期:给予承租方3年的整改复垦培育期(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整改复垦培育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整改复垦培育期仅免收租金,租赁标的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按季度支付的原则。承租方在免租期结束前10日内支付第四年度首季度租金,后续承租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10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第一年至第四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五年(含)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6.履约保证金(押金):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首年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方缴纳的物业费及各种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仍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具体公告链接详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s://biz.fjcqjy.com/#/projectPkg/4faa3993d5ad4079b8597aebfb7cc9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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