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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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FJYC-KJXY-2025-166、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C-KJXY-2025-166
项目名称: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服务时间 | 预算金额 | 响应保证金 |
| 1 | 1-1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森林资源调查 | 否 | 3年 | 参照“林建协〔2024〕54 号”标准计取,单价40元/亩 | 10000元 |
| 1-2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伐区调查设计 | 参照“林建协〔2024〕54 号”标准计取,单价50元/亩 | ||||
| 1-3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国家储备林造林设计 | 参照“林建协〔2024〕54 号”标准计取,单价30元/亩 | ||||
| 2 | 2-1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核查 | 参照“林建协〔2024〕54 号”标准计取,单价12元/亩 | 10000元 | ||
| 3 | 3-1 | 闽清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2026-2028年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 参照《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闽价服【2014】282)号的收费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估费用(每批次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详见附件3 | 10000元 |
2.1法定条件:
2.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
| 1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且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3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 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征集文件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10 |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
| 11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序号2-6);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1.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序号2-6);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1 | 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证明。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有效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包:2
| 明细 | 描述 |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2 | 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有效职称证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包:3
| 明细 | 描述 |
| 评估资质 | 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3.1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及方式: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方式:至指定地点报名或者邮箱报名(将所要获取的公开征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发送),电子信箱:197929829@qq.com,报名专线***
3.3征集文件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2月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261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 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34号
电话:***
联系人:***
2.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3#楼26层17办公、18办公、19办公、20办公、21办公、22办公、23办公
联系方法:******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公告附件:
- 阳诚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md5:759e986d49daf4428d0f823f3ba06d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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