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09

【招标公告】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永春县桂洋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永春县桂洋林场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合格的永春县仙龙综合林场、泉州市福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华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
2.项目编号:ZFQZCG2026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标的金额(元)

作业面积 (亩)

单价

谈判保证金(元)

1

永春县桂洋林场2025年森林提质增效示范工程

1批

林业

***

160

525元/亩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20260108日至20260113日(节假日除外)。请受邀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一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人参加投标。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5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响应文件接收处。采购人并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受邀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永春县桂洋林场
地址:永春县
邮编:36261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213号
邮编: 3626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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