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顶上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二次)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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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顶上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顶上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顶上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YZB2025华优招1215号-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审金额(元):889718.89元(含暂列金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元(含暂列金4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顶上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修缮项目(二次) | 1.00 | ***.38元(含暂列金40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1月09日至202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电话咨询报名。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培正路232号二楼(借开标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培正路232号二楼(借开标地址)。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
联系人: ***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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