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后山村综合楼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工程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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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后山村综合楼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和筑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东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山村综合楼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后山村综合楼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7%,工程建设发包价为266133元(招标控制价***元*9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后山村综合楼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采用不记名方式报名:到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24层2402-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723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23日09时30 分00秒,到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24层2402-03室)递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ja.gov.cn)、(2)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公告栏、(3)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24层2402-03室
电子邮箱:FJRPZBDL@163.com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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