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福建省肿瘤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招标预告】福建省肿瘤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调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肿瘤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保障我院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处置,我院近期拟对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进行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的单位进行报名,审核资料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其论证调研文件将被拒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论证项目信息
论证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递交文本数量:胶装1正1副。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论证内容:
1. 中标人须依法拥有安全处置医疗废物(HW01)的合法资质和处置能力。
2. 中标人须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处置本院范围内所有的医疗废物(含医疗废液等),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不存在环境污染或流向社会。
3. 采购人、中标人须委派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医疗废物暂存库交接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交由中标人处置的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由采购人、中标人相关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由双方交接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4. 如因中标人或运输单位在转移、运输各类危险废物过程中导致造成采购人区内发生环境二次污染或其他事故的,造成采购方的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发生运输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安全处理处置采购人交付的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及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或处置结果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政策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若因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处置不当,致使采购人被相关部门处罚,由中标人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6. 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提供专用转运设备,医疗废物采用一日一次清运方式。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 当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时,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清运时间,但不得超过48小时。危险废物按车次运输。中标人未依约及时清运医院医疗废物,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事件,医疗废物的清运次数应无条件给予医院支持。
7. 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配送给采购人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等所需的物资;利器盒应具备不破裂、不渗漏、不被刺穿等条件。
8. 中标人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 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人,或在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和函件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 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恢复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9. 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医疗废物长时间堆放产生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及相关责任。
10. 中标之后,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卫监、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督及要求,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参与调研单位公司营业执照。
2. 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调研会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该公告日期内)。
4. 提供全院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费用。并提供明细报价单,费用不得超过《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5. 服务方案(包括:管理人员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急处置预案等);
6. 提供相关采购近三年相关服务项目依据材料(若有)。
7. (备注:以上资料提交时请按顺序编排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节假日外)
8:00-12:00或14:00-17:00
报名地点:***科研楼总务科
2 论证时间:2026年1月14日15:00时(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地点:***总务科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若有涉及调研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参与调研单位密切关注***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
2026年1月6日
一、论证项目信息
论证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递交文本数量:胶装1正1副。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论证内容:
1. 中标人须依法拥有安全处置医疗废物(HW01)的合法资质和处置能力。
2. 中标人须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处置本院范围内所有的医疗废物(含医疗废液等),确保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不存在环境污染或流向社会。
3. 采购人、中标人须委派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医疗废物暂存库交接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交由中标人处置的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由采购人、中标人相关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由双方交接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4. 如因中标人或运输单位在转移、运输各类危险废物过程中导致造成采购人区内发生环境二次污染或其他事故的,造成采购方的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发生运输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 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安全处理处置采购人交付的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及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或处置结果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政策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若因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处置不当,致使采购人被相关部门处罚,由中标人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6. 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提供专用转运设备,医疗废物采用一日一次清运方式。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 当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时,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清运时间,但不得超过48小时。危险废物按车次运输。中标人未依约及时清运医院医疗废物,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事件,医疗废物的清运次数应无条件给予医院支持。
7. 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配送给采购人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等所需的物资;利器盒应具备不破裂、不渗漏、不被刺穿等条件。
8. 中标人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 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人,或在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和函件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 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恢复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9. 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医疗废物长时间堆放产生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及相关责任。
10. 中标之后,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卫监、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督及要求,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参与调研单位公司营业执照。
2. 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调研会需携带以下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参与调研单位代表的个人授权函(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该公告日期内)。
4. 提供全院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费用。并提供明细报价单,费用不得超过《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5. 服务方案(包括:管理人员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急处置预案等);
6. 提供相关采购近三年相关服务项目依据材料(若有)。
7. (备注:以上资料提交时请按顺序编排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节假日外)
8:00-12:00或14:00-17:00
报名地点:***科研楼总务科
2 论证时间:2026年1月14日15:00时(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地点:***总务科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若有涉及调研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参与调研单位密切关注***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
2026年1月6日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