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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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ZYX宁招[2026]-00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周宁县云端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1.00

***.00


工业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投标人报名期限: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邮箱报名:将《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邮箱908427585@qq.com(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月27日09:30分前送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3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8.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1月27日09点30分前送至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01月27日09点30分前送至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11、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1梯1612室
联系人:******
14、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1010100100288337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本项目发布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ygcg.ndcqjy.com)

公告附件:
  •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md5:6f94a34369024a696626bdd308d784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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