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367-厦门市杏林医院-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6-01-01

【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367-厦门市杏林医院-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杏林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367-厦门市杏林医院-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367-厦门市杏林医院-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 信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5-ZTH36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厦门市杏林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暂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按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磋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 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磋商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 权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 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 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 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 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磋商供应商 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磋商供应商,其视 为响应无效。 (7)磋商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 面承诺书)。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 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 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沈小 姐,联系电话:0592-5810409。(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内容:信息耗材、配件采购及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供货期限内分批次供货。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保证金、文件费、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号: 4100024009200205339; 友情提醒: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10409, 本项目 仅限网下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公司邮箱:xiamenzth@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杏林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杏林医院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洪埭路1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人: *** 电 话: 0592-2880061、6027659 电子邮件: xiamenzth@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侗丞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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