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永安市“三控”专班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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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联合体设计单位比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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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联合体设计单位
比 选 文 件
比选单位:永安市“三控”专班
2025年 12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33第二章 文件格式77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网上比选邀请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
2.比选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00分--2025年10月31日15时10分
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
4.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31日08时30分--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
5.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6.邀请名单如下:
(1)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7)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1)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参与比选企业资质要求:报名单位必须为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设计单位联合体库内合格入库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拥有依法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经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确认,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8.参与比选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用于上传:
8.1营业执照、确认函、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设计单位联合体管理办法及入库征集公告中》附件4和比选文件中项目评标评分表的相关材料。
8.3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以PDF格式上传否则不予以审核。
9.控制价:根据询价复函3家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下浮率为25%,2%*(1-0.25)=1.5%为本项的设计费。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 0598-8813636
二、网上比选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合同包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定价依据 |
| 1 | 1 | 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联合体设计单位 | 1项 | 根据询价复函3家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下浮率为25%,2%*(1-0.25)=1.5%为本项的设计费。 |
1.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工作内容:总投资约0.7亿元。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6.6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13.166公里、排水涵管28处、排水箱涵11处,河道清淤整治24.115公里。
三、比选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参与比选企业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参与比选企业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格审查文件。
3.本次项目所要求的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选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合同签订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4.参与比选企业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其文件无效。
5.踏勘现场
5.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报价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报价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竞价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5.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疑问
潜在报价人对招标事项、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四、网上比选规则
(一)比选时间规定。网上比选采购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
(二)参与规则。参加比选企业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比选系统对比选项目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三)比选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比选项目需求,按以下原则确定中选人排序:
参与比选企业依据比选公告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由评标小组对报名的设计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小组成员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随机抽取,成员数量为3-7人单数(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复杂程度确定)。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根据已确定的评标因素,由评标小组成员独立对附件4的每个因素进行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4),分别计算各个因素得分评选出前三名,(并列排名同时进入),若第一名并列数超过3名,则只有第一名进入摇球阶段,通过阳光招采平台随机摇号依次比选出一、二、三名,作为联合体设计单位。
2.在确定中选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否决其中选资格,其比选文件无效: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截止时间当日;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截止时间当日;
③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比选项目截止时间当日。
五、网上比选结果公告
比选成交的,在1个工作日内在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比选成交公告。比选成交公告应包括中选企业名单等内容。比选失败的,在1个工作日内在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发布比选延期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yasygzcpt.com/)上发布。
七、平台收费标准
本比选项目参照《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服务费2000元,成为第一名中选人需根据比选结果公示的提示进行缴纳。
八、注意事项
本比选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比选结果公示等将在永安市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比选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比选结果通知未中选人,各参与比选企业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参与比选企业自行承担。
永安市“三控”专班
(永安市财政局代章)
2025年12月29日
xxxxxxxxxxx——项目名称
资 审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材料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确 认 函
永安市“三控”专班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 选定联合体设计单位比选的“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比选。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书
永安市“三控”专班: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确定设计单位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比选提出申请。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方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永安市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确定设计单位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3:
项目评标评分表(水库大坝、水渠等水利行业类)
公司名称:
| 评分因素 | 详细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计专业 资质 (20分) | 对企业的各专业设计资质进行评分。 1、报名单位在满足基础准入条件(即具备一项行业甲级资质)的前提下,每新增一项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甲级设计资质,得2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直接得10分(满分10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得5分(满分5分)。 3、在福建省内设立土工实验室,且持续运营满五年的,得5分。 注:投标人应确保土工实验室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或闽建办科〔2018〕23号文相关要求,并提供福建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截图、福建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名单证明材料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 |
| 人员因素 (20分) | 对设计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人员配置情况(本项满分为17分):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同时具备对应项目需求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每增加一项设计注册证书得1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满分6分); (2)拟派出的设计技术负责人在同时具备对应项目需求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每增加一项设计注册证书得1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满分6分); (3)拟派出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在具备对应项目需求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每增加一项设计注册证书得1分(满分5分); 2、每配备1名持有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二级证书人员,得0.5分;每配备1名BIM三级证书人员,加1分(满分3分)。 注:(1)设计单位应提供: ①自申请之日前,相应专业人员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年龄须在70周岁以下,则只需提供聘 用合同,院士、大师不受年龄限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有效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BIM技术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技术培训证书(或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BIM技术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认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6.5予以认定。 | |
| 获奖情况 (15分) | 对满足条件能力进行评分。 1、近5年曾获得3个及以上省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奖项,得5分; 2、近5年曾获得3-5个(含5个)国家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奖项,得10分;5个以上国家级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奖项,得15分。 注:设计单位应提供: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奖项是指:1.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2.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4.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5.中国水利工程 优质(大禹)奖6.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7.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8.福建省科学技术奖9.福建省优质工程奖10.福建省水利科学技术奖11.福建省水利科学技术奖12.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 (4)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 信誉评价 (15分) | 1、近 10 年参建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发改委信誉评价为 A 级的项目(需提供评价文件网页截图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设批复文件),每个得1分(满分3分); 2、近10年内参建的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发改委、重点办单位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须提供评价文件网页截图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信誉获评“A级”只按1项计),每个得1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入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建设名单,得3分; 4、投标人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得3分; 5、投标人水利信息化建设实力方面,投标人自身研发的智慧水利类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取得过国家水利行业相关协会测评为优秀等级证书的;佐证材料:提供相关证书、相关文件复印件,得3分。 | |
| 业绩 (15分) | 1、拟派设计负责人近10年具有1项5000万元及以上,中型水库以上或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或防洪工程设计或引调水工程EPC业绩,得3分,以此类推(满分6分)。 2、设计单位近10年具有1个2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EPC业绩,得3分,以此类推(满分9分); 注:1、提供的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业绩; 2、设计单位业绩证明资料: 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书、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日期自递交报名材料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图审合格报告出具之日为准,不含递交报名材料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金额以施工图图审合格报告中列明金额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5、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比选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 |
| 询价阶段下浮率 (15分) | 根据本项目询价阶段各设计单位所报的下浮率,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3分;其余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