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大安乡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节点提升)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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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大安乡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节点提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寿宁县]大安乡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节点提升)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5-12-19 19:55 阅读次数:2】【关闭】
1.条件
大安乡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节点提升)项目已由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大安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142.3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31.589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 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 ,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K值为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1)园林绿化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注: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已取消,根据闽建办风貌函[2020]12号文规定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替代。(2)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1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3)本项目需资金已到达县财政专户,进度款支付需等财政资金拨款后再进行支付。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2月25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5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大安乡大安村永安街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寿宁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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