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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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霞浦县福宁船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霞浦县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霞浦县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县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设施配套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5-055
项目名称:霞浦县陆岛交通码头临时设施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0100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0100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7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市政工程类

1.00

***.00


建筑业


2

货物及设备类

1.00

1313783.00


工业


3

单项工程类

1.00

49544.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用记录:(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1)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若以分包方式将“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序号1“市政工程”进行分包的,此项则按“分包商资质(若有)”提供材料。

分包商资质(若有)

1.本项目允许将“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序号1“市政工程”工作进行分包,要求分包商具备(1)有效的营业执照;(2)不得再次分包承诺函;提供以上材料并加盖分包商公章。2.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加盖分包商及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若以分包方式将“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序号1“市政工程”工作进行分包的按上述《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要求提供材料;否则无需提供此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方式:
2.1获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
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缴纳完报名费(报名费200元,转入账户: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651)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2.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C区)5幢1705室(福宁道壹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等媒介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全称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东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东侨支行

帐号

35050168610700000651

3505016861070000065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福宁船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238室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南路1号(金港名都C区)5幢1705室(福宁道壹号)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工作时间)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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