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谈判采购)【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F552-PS202512190164】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谈判采购)【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F552-PS202512190164】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谈判采购】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F552-PS20251219016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7:09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现就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
1.2项目编号:F552-PS202512190164
1.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最低价法)
1.4采购内容:中化泉州石化20/45万吨/年PO/SM装置2027年度POSM装置加氢催化剂采购,采购数量约为21.77吨(最小集装箱批次)。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交货期:首批物资2027年1月1日前到货,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7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或买方指定地点。
1.8 最高报价限价:不适用
1.9 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1家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之前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即可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3)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4008188227转2。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3.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合法成立: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2)未处于被中国中化、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暂停供货资格的状态。
4.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4.6业绩要求:报价人所投产品应为专利商REPSOL认可产品。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专利商REPSOL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将对该报价作否决处理。
5. 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线上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特别声明
6.1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2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https://scm.esinochem.com/hpc/index.html#/cmsDetail?cmsId=1781217821148831746)。
6.3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考察,合格后才能赋予准入产品目录。
6.4卖方知晓并同意以下条款:若卖方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及其授权方在合同期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的检查,并提供必要便利与资料,不得拒绝或阻碍。若卖方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贸易商,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对卖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进行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的检查。如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对卖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进行检查或出现检查不合格等情况,买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5货到交货地点后由买方和卖方及时进行交接货验收,如果卖方不能参加验收,由买方单方面验收,卖方对买方的验收结果应予以认可。在货物验收中或货物质保期内,双方对货物质量产生争议的,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不能就质量检验机构达成一致的,以买方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为准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若供应商所供产品经检验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负责自费更换被拒收的货物。货物经更换后交付的,由双方重新组织验收。经验收认定或检验机构认定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货款,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最终用户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下游客户的赔偿、生产线停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检测费等),该赔偿责任不因违约金的支付而免除。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将该供应商列入中化能源冻结名单限制交易。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
邮编:201103
联系人:吴蓁、黄刘赛
联系电话:17754081035、13588912324
电子邮箱:wuzhen6@sinochem.com、huangliusai@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8. 监督
采购人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
邮编:201103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ykjxfjb@sinochem.com
发布时间:2025-12-19 17:09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现就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POSM装置2027年加氢催化剂
1.2项目编号:F552-PS202512190164
1.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最低价法)
1.4采购内容:中化泉州石化20/45万吨/年PO/SM装置2027年度POSM装置加氢催化剂采购,采购数量约为21.77吨(最小集装箱批次)。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交货期:首批物资2027年1月1日前到货,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7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或买方指定地点。
1.8 最高报价限价:不适用
1.9 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1家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之前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即可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非招标项目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3)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4008188227转2。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3.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合法成立: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2)未处于被中国中化、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暂停供货资格的状态。
4.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4.6业绩要求:报价人所投产品应为专利商REPSOL认可产品。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专利商REPSOL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将对该报价作否决处理。
5. 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线上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特别声明
6.1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2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https://scm.esinochem.com/hpc/index.html#/cmsDetail?cmsId=1781217821148831746)。
6.3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考察,合格后才能赋予准入产品目录。
6.4卖方知晓并同意以下条款:若卖方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及其授权方在合同期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的检查,并提供必要便利与资料,不得拒绝或阻碍。若卖方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贸易商,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对卖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进行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的检查。如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对卖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进行检查或出现检查不合格等情况,买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5货到交货地点后由买方和卖方及时进行交接货验收,如果卖方不能参加验收,由买方单方面验收,卖方对买方的验收结果应予以认可。在货物验收中或货物质保期内,双方对货物质量产生争议的,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不能就质量检验机构达成一致的,以买方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为准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若供应商所供产品经检验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负责自费更换被拒收的货物。货物经更换后交付的,由双方重新组织验收。经验收认定或检验机构认定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货款,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最终用户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下游客户的赔偿、生产线停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检测费等),该赔偿责任不因违约金的支付而免除。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将该供应商列入中化能源冻结名单限制交易。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
邮编:201103
联系人:吴蓁、黄刘赛
联系电话:17754081035、13588912324
电子邮箱:wuzhen6@sinochem.com、huangliusai@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8. 监督
采购人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
邮编:201103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ykjxfjb@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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