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_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
2.采购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3.项目编号: NPRC[2025]13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632.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6年度南平市国道205线浦城段(K1877+690~K1947+757)灾害防治工程勘察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质条件 | 供应商具备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资格承诺函(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资格承诺函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府前路7号二层)。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釆购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63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3、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人: ***
电话: ***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工行南平延平支行 |
| 银行账号:1406041609600090796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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