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清市元洪医院物业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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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福清市元洪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清市元洪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福清市元洪医院)委托,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福清市元洪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XH-[CS]-2025033)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福清市元洪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XH-[CS]-202503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 1 | 1-1 | 福清市元洪医院物业服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 | *** | 0 | 物业管理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1)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35-16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单元福清办事处)报名获取。(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报名表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xh_djl@163.com。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35-16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单元),逾期递交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35-16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单元)。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福清市元洪医院)
地址:福清市城头镇城头街6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35-16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单元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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