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单村供水水质监测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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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单村供水水质监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2025年单村供水水质监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编号:睿闽清招(2025)15号
2、谈判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 1 | 2025年单村供水水质监测 | 1项 | ***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5000元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4、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 日(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5、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9 日 15:00 (北京时间)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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