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保护区升级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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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保护区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保护区升级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保护区升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A(TN)-2025105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智慧化保护区升级采购项目

1.00

***.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号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9.采购人:福建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地址:泰宁县金湖东路92号峨嵋峰自然保护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代理机构: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宁旅游支行

银行账号:1388510104002296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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