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池峰小区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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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池峰小区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池峰小区二期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合作单位选取,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池峰小区二期项目目前西区已封顶,地下室及上部进入装修阶段。东区预埋阶段部分陆续进入17层预计明年年初封顶。根据项目进度,现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总承包招标时供配电工程暂估价为2754.99756万元,根据工程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4折计取,暂定为5万元,实际费用根据中标金额按收费标准4折计取。招标代理费用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论证、评审、交通、会务、文本、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
三、参与合作要求
(一)参与采购时,采购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须提供以下报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至现场参与报名(同时接受邮寄材料方式参与报名),材料需在截止时间点前递交至报名点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材料提供一份即可。所提供材料按下述顺序排列,放于档案袋内,档案袋需密封,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本事项,需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开出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2.采购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参与函(附件2);
注:若采用分公司进行投标的需要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授权书自拟(需总公司盖章)。
(二)成交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招标人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三)成交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项目进度安排,对于应急的、政府指令性的项目,成交单位应加派人手,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不到位的成交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10座22楼2215室招标采购部。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
六、开标地点
晋江市陈埭镇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10座22楼
七、确定合作单位
(一)2025年12 月18日16 时00分,组织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1.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其报名文件;
2.不接受依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其报名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提交了虚假材料;
4.反映报名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
5.有证据显示以他人名义报名、与他人串通报名、以非法手段谋取成交;
6.未按要求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证明资料不全的。
7.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二)本项目采用随机摇取方式确认成交单位:采用通过资格审核的合格单位作为随机产生成交单位的预选队伍,由工作人员按规定随机摇取一次确定成交单位。
(三)若资格审核合格的单位不足3家,则另行重新采购。
八、建设单位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于工作日时间联系: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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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一、项目情况
池峰小区二期项目目前西区已封顶,地下室及上部进入装修阶段。东区预埋阶段部分陆续进入17层预计明年年初封顶。根据项目进度,现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供配电工程招标工作。总承包招标时供配电工程暂估价为2754.99756万元,根据工程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4折计取,暂定为5万元,实际费用根据中标金额按收费标准4折计取。招标代理费用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论证、评审、交通、会务、文本、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
三、参与合作要求
(一)参与采购时,采购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须提供以下报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至现场参与报名(同时接受邮寄材料方式参与报名),材料需在截止时间点前递交至报名点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材料提供一份即可。所提供材料按下述顺序排列,放于档案袋内,档案袋需密封,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本事项,需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开出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2.采购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参与函(附件2);
注:若采用分公司进行投标的需要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授权书自拟(需总公司盖章)。
(二)成交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招标人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三)成交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项目进度安排,对于应急的、政府指令性的项目,成交单位应加派人手,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不到位的成交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10座22楼2215室招标采购部。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6时00分
六、开标地点
晋江市陈埭镇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10座22楼
七、确定合作单位
(一)2025年12 月18日16 时00分,组织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1.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其报名文件;
2.不接受依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其报名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提交了虚假材料;
4.反映报名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
5.有证据显示以他人名义报名、与他人串通报名、以非法手段谋取成交;
6.未按要求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证明资料不全的。
7.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二)本项目采用随机摇取方式确认成交单位:采用通过资格审核的合格单位作为随机产生成交单位的预选队伍,由工作人员按规定随机摇取一次确定成交单位。
(三)若资格审核合格的单位不足3家,则另行重新采购。
八、建设单位
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于工作日时间联系: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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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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