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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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理策[2025]政采1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更正事项:询价文件和询价公告
更正原因:询价文件部分要求调整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采购包1(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事项一:将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采购清单
更正前:
10
肺炎支原体标准品
6支/盒
管
1
更正后:
10
肺炎支原体标准品
6支/盒
盒
1
事项二:将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备注
更正前:
“7、第11--20项、26-34项、36-42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第21-24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8、第21项必须满足以下浓度要求:HIV-1 RNA系列:230IU/ml。量值可溯源至WHO标准物质或卫生部临检中心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提供机读条码,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9、第22-23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NCU/ml和8NC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1.0ml,液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0、第24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00m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0.5或1.0ml,液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1、第22-24项质控品各项浓度均需获得的《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要求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安全快捷。(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
13、第27-32、34、36-42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4~1.00×105 copies/mL;第26项质控品浓度为5.00×10³~2.00×104 copies/mL;第3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³~1.00×104 copies/mL;第35项质控品浓度不小于1.00×105 copies/mL;第4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5 ~1.00×106copies/mL。(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4、第11-20项、第44项荧光检测通道包括FAM、HEX或VIC/JOE通道及CY5通道(根据不同实验选择相应通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5、第11-20项、第44项不同批号的组分不可以互换使用,荧光PCR检测混合液反复冻融不宜超过3次。(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6、第25项用于血清学检测。(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7、第26-43项质控品对检测系统的反应需接近于患者样品,经过化学灭活或热灭活处理,不具有传染性。(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8、第26-43项质控品为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质控品,适用于不同检测平台、不同检测方法学以及不同厂家检测试剂盒。(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更正为:
“7、第11--20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26-34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36-42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21-24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
8、第21项必须满足以下浓度要求:HIV-1 RNA系列:230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提供机读条码,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
9、第22-23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NCU/ml和8NC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1.0ml,液体。
10、第24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00m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0.5或1.0ml,液体。
11、第22-24项质控品各项浓度均需获得的《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要求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安全快捷。
...
13、第27-32、34、36-42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4~1.00×105 copies/mL;第26项质控品浓度为5.00×10³~2.00×104 copies/mL;第3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³~1.00×104 copies/mL;第35项质控品浓度不小于1.00×105 copies/mL;第4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5 ~1.00×106copies/mL。
14、第11-20项、第44项荧光检测通道包括FAM、HEX或VIC/JOE通道及CY5通道(根据不同实验选择相应通道)。
15、第11-20项、第44项不同批号的组分不可以互换使用。
16、第25项用于血清学检测。
17、第26-43项质控品对检测系统的反应需接近于患者样品,经过化学灭活或热灭活处理,不具有传染性。
18、第26-43项质控品为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质控品,适用于不同检测平台、不同检测方法学以及不同厂家检测试剂盒。”
事项三:原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前:2025年12月09日09:00时(北京时间)
更正后:2025年12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lczb9898@163.com
供稿 | 业务质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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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理策[2025]政采1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更正事项:询价文件和询价公告
更正原因:询价文件部分要求调整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采购包1(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等试剂)
事项一:将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采购清单
更正前:
10
肺炎支原体标准品
6支/盒
管
1
更正后:
10
肺炎支原体标准品
6支/盒
盒
1
事项二:将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备注
更正前:
“7、第11--20项、26-34项、36-42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第21-24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8、第21项必须满足以下浓度要求:HIV-1 RNA系列:230IU/ml。量值可溯源至WHO标准物质或卫生部临检中心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提供机读条码,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9、第22-23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NCU/ml和8NC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1.0ml,液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0、第24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00m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0.5或1.0ml,液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1、第22-24项质控品各项浓度均需获得的《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要求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安全快捷。(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
13、第27-32、34、36-42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4~1.00×105 copies/mL;第26项质控品浓度为5.00×10³~2.00×104 copies/mL;第3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³~1.00×104 copies/mL;第35项质控品浓度不小于1.00×105 copies/mL;第4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5 ~1.00×106copies/mL。(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4、第11-20项、第44项荧光检测通道包括FAM、HEX或VIC/JOE通道及CY5通道(根据不同实验选择相应通道)。(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5、第11-20项、第44项不同批号的组分不可以互换使用,荧光PCR检测混合液反复冻融不宜超过3次。(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6、第25项用于血清学检测。(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7、第26-43项质控品对检测系统的反应需接近于患者样品,经过化学灭活或热灭活处理,不具有传染性。(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18、第26-43项质控品为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质控品,适用于不同检测平台、不同检测方法学以及不同厂家检测试剂盒。(投标时须提供佐证材料)”
更正为:
“7、第11--20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26-34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36-42项产品应为同一品牌、第21-24项产品均应为同一品牌,以便整体实验流程匹配。
8、第21项必须满足以下浓度要求:HIV-1 RNA系列:230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提供机读条码,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
9、第22-23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NCU/ml和8NC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1.0ml,液体。
10、第24项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浓度要求:400mIU/ml。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均一性。规格要求:每支0.5或1.0ml,液体。
11、第22-24项质控品各项浓度均需获得的《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要求可直接使用,无需稀释,安全快捷。
...
13、第27-32、34、36-42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4~1.00×105 copies/mL;第26项质控品浓度为5.00×10³~2.00×104 copies/mL;第3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³~1.00×104 copies/mL;第35项质控品浓度不小于1.00×105 copies/mL;第43项质控品浓度为1.00×105 ~1.00×106copies/mL。
14、第11-20项、第44项荧光检测通道包括FAM、HEX或VIC/JOE通道及CY5通道(根据不同实验选择相应通道)。
15、第11-20项、第44项不同批号的组分不可以互换使用。
16、第25项用于血清学检测。
17、第26-43项质控品对检测系统的反应需接近于患者样品,经过化学灭活或热灭活处理,不具有传染性。
18、第26-43项质控品为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质控品,适用于不同检测平台、不同检测方法学以及不同厂家检测试剂盒。”
事项三:原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前:2025年12月09日09:00时(北京时间)
更正后:2025年12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lczb9898@163.com
供稿 | 业务质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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