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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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受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FJTN(CS)25020、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N(CS)25020
项目名称: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4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 1 |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编制的服务采购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编制屏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3.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绿色建材: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方式:(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非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对公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43346,开户名: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TNGC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售价以合同包为单位。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4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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