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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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一达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一达建设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FJYMJS[2025]-01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4元(含暂列金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75799.54元(含暂列金4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

775799.54元(含暂列金40000元)


建筑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775799.54元(含暂列金40000元)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友情提示

①若供应商未提供承诺函,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
②若供应商未提供承诺函,选择提供财务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09:0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址:福建一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亨立苑1幢1901)。获取方式:电话***;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于2025年12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06号尚水名都2幢D11(开标室)(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06号尚水名都2幢D11(开标室)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太平圩圩北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一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亨立苑1幢1901
邮编:3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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