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点位“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询价)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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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德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点位“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询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询价内容
我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发布“宁德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点位“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询价)”市场询价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供价格信息,作为后续制定采购项目预算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附件1 市场询价文件(第二次)》
(三)报价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完整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密封完好,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纸质材料两份,电子文档(包含报价文件word版及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3.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报价文件编制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报价文件涉及的内容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本次市场询价所产生的结果仅供采购人作为本项目采购预算确定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5.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以项目正式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6.其余要求详见《附件1 市场询价文件(第二次)》。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交付时间,并将服务期间因履行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软件费用、文本撰写稿费、专家论证费、人员工资、税费等项目完成前的一切费用。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至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6层),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的时间以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寄件时间。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梯6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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