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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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安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2025067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8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是否允许进口

1

1-1

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检测采购项目

1项

***.58元

***.58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执行。
(4)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7)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8)绿色建材:不适用本项目。
(9)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明细

描述

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瑞景铭仕城4号楼110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告附件:
  • 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docx (md5:60f613e55b60a7a63923b44a61b7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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