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清流县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HH2025( 采)-QL010
项目名称: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2.招标项目内容: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数量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否
***元
一批
***元
16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4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现场购买。
购买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终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水东路398一35
三、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清流县水东路398一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四、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终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终止时间:开标时间终止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
联系人:***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供稿|易良健
编辑|黄雨菲
审核|孔韵霏
复审|黄晓东
联系电话|0598-5322725
邮箱|lj5322725@163.com
联系地址|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
刊期|第2025178期
项目概况:
清流县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HH2025( 采)-QL010
项目名称: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2.招标项目内容: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数量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清流县屏山社区养老服务站物品采购项目
否
***元
一批
***元
16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4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现场购买。
购买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终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水东路398一35
三、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清流县水东路398一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四、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终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终止时间:开标时间终止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屏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
联系人:***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供稿|易良健
编辑|黄雨菲
审核|孔韵霏
复审|黄晓东
联系电话|0598-5322725
邮箱|lj5322725@163.com
联系地址|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
刊期|第20251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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