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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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TP]2025109
项目名称: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638.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112638.00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升级改造 | 1.00 | ***.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
| 其他材料 |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2022】11号、闽建筑函〔2022〕12号及闽建筑函[2022]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3)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方式:①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所报名的采购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jhrxmgl@163.com(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②直接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注: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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