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龙岩市 发布日期:2025-11-29

【招标公告】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龙岩市 采购单位 漳平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1号楼1梯901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CS】2025-05
项目名称: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5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磋商内容及要求

所属行业

交货期限

1

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评估与康复系统设备一批

1项

***.00

详见磋商文件

工业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资格要求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2)【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特别提示:★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单独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密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查验,并留存以上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未携带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非投标人代表递交的投标文件被拒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或经销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仅限具体包件有医疗器械的适用】。注(1)响应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 (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响应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承诺成交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 ②响应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人提交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响应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是。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是。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龙岩市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1号楼1梯901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 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 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1号楼1梯901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地点: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1号楼1梯901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漳平市妇幼保健院公告栏张贴、《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xzbdl.cn 上同步发布。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双拥路1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华莲路多特家园1号楼1梯901
联系方式:***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投标。

福建万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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