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8

【招标公告】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XJY(CS)20250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1819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1.00

***


建筑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永泰县同安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1819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且响应文件视为无效。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磋商文件期限、获取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1127日起至2025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4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到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现场报名的,须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xjy7889@163.com)获取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无误后方能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 12月8日上午 09 :30 :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5年12月8日 上午09 :30:00 (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最先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 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 15 号
邮编: 350706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003893173
11、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

银行账号:1312130104000263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2:

领取文件登记表
致: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司现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参与本项目报名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信息:
采购包:
单位全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2025年 月 日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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