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1-27

【招标公告】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41号)、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2)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22176.5万元。子项目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改造巷道37条及一处场地,巷道全长2647.912米,场地面积568.61平方米,本标段建安费估算660.8530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改造巷道37条及一处场地,巷道全长2647.912米,场地面积568.61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含暂列金额: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 号、闽建筑函[2022]33 号文规定执行。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万元,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若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12万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城投集团大楼21层,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638171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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