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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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标邀请书
致受邀请的各投标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已由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100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北侧经四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0940.24㎡,总投资约2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拟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危废品间、5#宿舍、食堂、P1、2、3#门卫、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地下室、停车棚、雨披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②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含永久变配电工程、智能超充站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等)及市政供电、供水、燃气、三网(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的前期管盒预埋、套管等预留件和孔洞的预埋预留(所配电管内应穿引线(钢丝))以及防水处理等。③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及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向发包人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及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等分包商再收取任何费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221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人,持投标邀请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纸质)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
联系电话:***
致受邀请的各投标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已由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100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北侧经四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0940.24㎡,总投资约2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拟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危废品间、5#宿舍、食堂、P1、2、3#门卫、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地下室、停车棚、雨披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②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含永久变配电工程、智能超充站工程、分布式光伏工程等)及市政供电、供水、燃气、三网(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的前期管盒预埋、套管等预留件和孔洞的预埋预留(所配电管内应穿引线(钢丝))以及防水处理等。③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及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向发包人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及政府指令性专业工程等分包商再收取任何费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221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的投标人,持投标邀请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纸质)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安路5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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