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化建设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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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鑫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XS【2025】02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磋商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磋商
保证金

1

1-1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化建设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一个月

20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0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9: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42号四方数据产业园1号楼40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代理公司办理的,须至代理公司填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邮件报名的,须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1271125529@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100,供应商投标时名称须与报名时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福建鑫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42号四方数据产业园1号楼402)。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5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鑫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42号四方数据产业园1号楼402)。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采购人: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五楼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2.代理机构:福建鑫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42号四方数据产业园1号楼40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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