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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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鑫之源采招[2025]159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项 | 元 | ***.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福州大学城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按总价报价 | 项 | 元 | ***.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11-24至2025-1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邮箱报名(fjxzyzb@126.com)。
8.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12-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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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购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4、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3500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磋商文件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
| 磋商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
| 特别提示 |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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