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关于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3

【招标公告】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关于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关于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公告》,因对公告内容及设备技术参数进行优化与调整,现予以重新发布。原公告同时废止,请以本次发布内容为准。
为进一步满足我院医疗业务的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诊疗水平,我院拟购置一台超声波治疗仪、一台电动颈椎牵引椅、一台电解质分析仪、一台显微镜及一台根管预备机,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工作。诚邀具备服务能力且资质合规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以及技术参数)

项目要求
1.供应商须依照《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5年超声波治疗仪、电动颈椎牵引椅、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及根管预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2)所列各项,逐一填报,不得遗漏任何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含税报价(包含包装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不得另行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2.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各项性能、物理特性及环保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越国家与行业标准,且均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应为全新原装货品,报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货物为未曾使用过的全新原装产品,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并且交付我院时设备出厂日期在6个月内。
3.供应商提供的医疗设备须为国产设备。
4.质保要求:
(1)质量保证范围:成套设备。
(2)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超声波治疗仪至少≥2年、电动颈椎牵引椅至少≥2年、电解质分析仪至少≥2年、显微镜至少≥2年、根管预备机至少≥2年。
(3)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2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
(4)售后服务:设备发生故障,须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5.采购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周内。
6.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完成货物交付。
7.中标方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负有更换、退货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支付方式:中标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在验收合格交付后,待财政资金到账且满足付款条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9.安排有经验的教员开展培训工作,保证我院与设备相关的使用人员在培训结束后,能够独立自主地对设备实施操作、管理以及维护。

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经营违法、违章等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等记录和诉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具有本项目经营、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参与本项目市场调查方案及报价评选且入选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提交材料
1.项目报价表(报价应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不得另行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报价格式需参照附件2,纸质报价表应单独装袋并密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6.提供所列参数一致的参选产品的相关附随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品配置清单、产品注册证等)。
7.提供售后服务方案(须包括售后服务所在地、质保期、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维修时间、培训方案、保修、易损件清单和价格,以及质保期外的维保方案和收费等)。
8.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格式请参照附件3)。
9.需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分别经由以下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材料,且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并以高清形式打印: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企查查”网站(www.qcc.com)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截图内容涵盖单位名称、法人、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若法人或股东存在两家及以上关联企业、就职情形的,需如实进行截图高清彩印。 
(2)投标人提供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提供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投标人提供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提供查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上述相关响应文件的内容应完整、清晰且整洁。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且每页均应加盖公章。材料装袋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号码”。
六五
递交报名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
1.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4日(周一)至2025年11月28日(周五),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若响应文件未合格密封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送达的文件。
3.材料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敖里195号四楼办公室。
4.联系电话:***

入选规则及流程
1.入选标准:根据3家及以上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的完整材料,评审小组将予以审查、评议和表决,按最低报价法决定中选供应商。注:①供应商资质及材料审核中,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清晰、不满足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②若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恶意低价投标行为,我院保留终止本次招标工作的权利。③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单位。④以上每项医疗设备独立评审,独立中标。
2.采购公告于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3.遴选结束后,不退还响应文件。
4.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院公众号上公示1个工作日。
5.确定供应商:公示期结束后确认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一周内与我院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为了确保时效性,若第一中标供应商放弃签订合同的,选用第二中标供应商。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
2.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4.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5.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若政策有所调整,则应遵循更新后的政策予以实施。
6.为减少资源浪费,维护正常商家的合理权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恶意投标后不签订合同的,将列入我单位黑名单。
7.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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