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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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且(以下简称 “木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锐驰项篦管醒有限公司开展 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NPRC<2025>1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服务期备注
11-1 2025-2026年度招标 代理采购机构述选 项目一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 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 知》闽财购(2020〕1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 的,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 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 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 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 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 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商文件明确的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米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 21日至2025年11月 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 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 21日至2025年11月 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5:00至17:30,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 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 二层)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止,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 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 )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
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止,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 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采购信息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633号 联系方法: *** 联系人:***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平延平支行 银行账号: 140604160960009079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巛 (项 目编号:***、采购包: ***)的磋商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占龙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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