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瓯市立医院计量检测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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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瓯市立医院计量检测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建瓯市立医院计量检测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XW2025124
项目名称:建瓯市立医院计量检测服务及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安全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建瓯市仓长路208号 2.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及安全运维服务 | 1年 | 217900 | 217900 | 2179 |
| 2 | 2-1 | 计量检测服务 | 1项 | 120000 | 120000 | 1200 |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及安全运维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采购包2: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计量检测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注:供应商须提供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采购包2:不接受
5、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7、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纸质和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2305637990@qq.com)。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与质疑。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磋商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层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国家规定的时限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呈送的将不予受理)。
12、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https://ygcg.fjcqjy.com/)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http://www.xinweizb.com/)
13、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邮 编:350025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14、供应商邮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缴交磋商保证金等的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开 户 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公告附件:
-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md5:8ef8b5577aafe7644d7ec4b33f97d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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