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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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NPRC[2025]1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备注 |
| 1 | 1-1 | 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采购机构遴选项目 | 一年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日 15时00分止,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日 15时00分止,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采购信息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 633 号
联系方法:***
联系人:***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工行南平延平支行 |
| 银行账号:1406041609600090796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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