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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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开展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检测,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比价采购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欢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及概况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位于台江区群众路95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合实际使用功能进行内部空间改造,主要包括加固、隔墙、水电管线改造、消防改造等;停车场改造;医用专项配套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公用配套设备设施等。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检测项目: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范围内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指标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氡等。 
  2.检测要求: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及其他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3.成果交付:检测后需出具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认证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含采样点位图、检测方法、仪器型号,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含税),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交承诺函原件(附件1),承诺函模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类型的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登记或批准成立的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或室内环境检测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书面声明在本项目响应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CMA认定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并具有室内环境检测相关经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非单一月份)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须为报价人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服务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本项目室内环境材料供应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如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关系。【须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组成 
  1.按本公告第“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逐项提交。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报价单(原件需加盖公章)。报价须已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耗材、差旅、税费、保险、利润等所有成本、费用和税费,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报价的详细规则、要求及无效报价情形,均列于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的《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价单》(附件2)文件中,供应商应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并对此完全知悉。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在全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当场以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同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失败,采购人将退还所有响应文件。 
  八、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告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6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台江区总医院筹建专班012办公室。 
  4.联系人:******。 
  九、其他事项 
  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公示成交结果,并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无义务对未成交原因作个别解释,且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及递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5.本公告由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承诺函 
  2.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价单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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