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清市宏路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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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清市宏路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清市宏路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福清市宏路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二层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FJBC[GK]2025013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夏季运动服,***元/套 春秋运动服,125元/套
最高限价(如有):夏季运动服,***元/套 春秋运动服,125元/套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单位数量

预算单价
(元)

项目要求

1

1-1

夏季运动服

一批

***元/套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春秋运动服

一批

125元/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期限:本项目为福清市宏路中学2025级初高中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期满后经满意度测评合格和行政会研究通过予以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办理证件变更等相关事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投标人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鼓励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二层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本公司电子信箱:fjbczb@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5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二层-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三坊七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支行

账 号

6232 5515 0034 3552
(或:157375188)

1300 4101 0400 1294 2

开户名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宏路中学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福玉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二层
联系方式:***/0591-83366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91-83366556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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